美国最高法院周一拒绝审理优步和Lyft这两家网约车巨头对加利福尼亚州诉讼提出的挑战。该州代表司机提起诉讼,声称这些公司错误地将司机归类为独立承包商而非雇员,可能需要为他们支付最低工资、加班费和其他雇员保护。
优步和Lyft此前对下级法院允许州检察长和劳工专员继续推进诉讼的决定提出上诉。这两家公司认为,联邦法律应该阻止各州代表那些已同意通过私人仲裁而非法庭解决纠纷的个人提起诉讼。这一论点涉及美国超过6000万名工人和消费者,他们在接受服务条款或产品注册时同意了包含仲裁协议的条款。
相关诉讼最初由加利福尼亚州于2020年提起。2023年,该州上诉法院裁定不利于优步和Lyft,随后加利福尼亚州最高法院拒绝了他们的上诉。
争议的焦点在于司机是否应该获得联邦和州工资法律规定的雇员福利和保护。优步和Lyft坚持认为他们的司机是独立承包商,这种身份虽然提供了更多灵活性,但也意味着他们无权享受雇员所获得的某些福利。
尽管存在这种法律争议,优步和Lyft一直积极倡导州级措施,以允许他们继续将工人视为承包商,同时提供某些福利。2023年7月,加利福尼亚州最高法院维持了2020年一项得到两家公司支持的选民批准的措施,允许这种做法。
此外,2023年6月,优步和Lyft同意为马萨诸塞州的司机实施每小时$32.50的最低工资,并支付$1.75亿来解决该州检察长提出的类似指控的诉讼。
司机分类问题已导致美国数千名司机对这些公司提起诉讼。然而,具有决定性的裁决很少,许多案件因大多数司机签署的仲裁协议而被转交仲裁。
路透社对本文有所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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