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上海10月28日 - 中国天津市财政局周三公告称,今日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了总额45.62亿元人民币的地方政府债,其中一般债券3.68亿元,专项债券41.94亿元;各期限利率均较下限上浮15%。
此次定向发行的一般地方债期限包括三年、五年、七年和10年四种,中标利率分别为3.18%、3.30%、3.50%和3.49%,发行规模依次为0.41亿元、1.07亿元、1.1亿元和1.1亿元。
专项债为五至10年三个期限,中标利率与一般债相同。发行规模依次为21.1亿元、9.96亿元和10.88亿元。
从此前已公布的地方债定向发行情况来看,除河北省首批定向债持平或贴近下限,上海和厦门上浮8%-10%外,其他省市定向地方债利率较下限上浮幅度在15%附近居多。
定向承销发行操作规程规定,该种方式下,发行利率区间下限不得低於发行日前1-5个工作日相同待偿期记账式国债收益率平均值,上限不得高於发行日前1-5个工作日相同待偿期记账式国债收益率平均值上浮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