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上海4月7日 - 为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中国国务院发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规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实行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缴费比例分别为8%和4%,缴费基数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
政府网刊登的通知并称,职业年金基金采用个人账户方式管理,个人缴费实行实账积累,单位缴费计入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职业年金基金实行市场化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
办法并规定个人账户资金随同工作变动转移,这有利於促进人员的合理流动;退休待遇方面要与缴费挂钩,并根据本人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来确定待遇水平。
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中国国务院今年初发布关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 urn:newsml:reuters.com:*:nL3T0UT2SP(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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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 张金栋;审校 侯向明/黄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