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ST智知(603869.SH)发布公告,2024年11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桂处罚字〔2024〕2号)。经查明,新智认知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新智认知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新智认知涉案期间有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反《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张亚东于2019年9月至2022年4月期间先后担任新智认知董事、董事长;张炎锋自2018年12月起先后担任新智认知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杨瑞于2018年6月至2021年5月期间先后担任新智认知总裁、董事;谢昕于2018年9月至2022年4月期间担任新智认知副总裁;王曦自2019年7月起先后担任新智认知常务副总裁、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
张滔在2016年12月至2020年3月期间担任新智认知董事,未签署上述3份年度报告,在2010年6月至2022年8月期间先后担任新智认知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董事。张滔组织实施了上述虚假业务,其行为与新智认知相关年度报告信息披露违法事项具有直接因果关系,是新智认知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对新智认知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承担责任。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中国证监会拟决定:1.对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50万元罚款;2.对张亚东给予警告,并处以430万元罚款;3.对张炎锋、张滔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20万元罚款;4.对杨瑞、谢昕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10万元罚款;5.对王曦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张亚东采取6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张滔、张炎锋分别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