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香港廉政公署发文称,在调查贪污时,揭发一名保险中介讹称两名投保人受伤,串谋二人诈骗一间保险公司向他们支付意外保险赔偿。该保险中介早前被廉署落案起诉,今日(10月31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曾宗尧将案件押后至11月19日判刑,以待索取刘承恩的背景报告,期间批准刘承恩保释,并下令被告向保险公司赔偿约52,000元。
刘承恩,35岁,宏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宏亚)前中介人,被裁定四项串谋诈骗罪名成立,违反普通法。
本案于2017年底至2018年6月期间发生,当时保险经纪公司宏亚受友邦保险(国际)有限公司(友邦保险)委託,向客户销售友邦保险(01299)的保险产品。案发时两名投保人谭启俊及林妍君分别经刘承恩向友邦保险购入一份连意外保障附加契约的人寿保险。
该两份保险的保障范围涵盖发还因意外招致的医疗费用及意外赔款。投保人须直接向友邦保险或经宏亚提出意外索偿申请,并须附以证明文件,包括求诊或接受治疗的收据,以及由医生或物理治疗师签发的病假证明书或收据。
案情透露,刘承恩与该两名投保人在申请保险赔偿时,向友邦保险讹称谭启俊及林妍君分别背部或膝部受伤,并附上多份看来分别由两名医生及两间物理治疗中心发出的文件,以证明二人身体受伤、曾向上述医生或治疗中心求诊,以及曾放取病假,以诈骗友邦保险向谭启俊及林妍君支付意外保险赔偿,总金额最少逾52,000元。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两名投保人并没有报称的伤员,亦没有接受任何治疗或放取有关病假。
上述两名投保人谭启俊,37岁,及林妍君,33岁,亦因涉案而被廉署分案起诉,二人早前已承认控罪,案件均押后至11月25日再提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