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亚邦股份(603188.SH)发布公告,近日,公司收到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2024苏04执恢49、50、51、52、53、56号之一),主要内容为:解除对被执行人亚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许旭东(简称“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亚邦股份11,890万股的冻结;将上述11,890万股亚邦股份股票交付申请执行人江苏国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经集团”),以流拍价275,949,100元抵偿被执行人所欠债务,所有权自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江苏国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时起转移。本次裁定执行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0.85%。
经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获悉,国经集团前期司法拍卖竞得并经法院裁定成交的亚邦股份股票5010万股已于近日完成过户登记,占公司总股本的8.79%。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国经集团将持有亚邦股份29.64%的股份。国经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常州市武进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简称“武进国资办”)。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国经集团,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武进国资办。本次权益变动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从而对公司股权结构、公司治理和涉及控股股东业绩补偿等承诺履行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