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7月22日讯(记者 陈俊兰)行业再遭“李鬼”挑战,多家券商纷纷提醒投资者警惕非法证券活动。
假冒券商进行非法证券活动的现象仍然层出不穷。近期,多家券商发布警惕以证券公司或从业人员的名义开展非法证券活动的公告。各家券商的公告对诈骗的手段、方式、途径以及如何防范进行了介绍。
记者通过梳理发现,7月以来,已有中信建投证券、华安证券、华林证券、信达证券、银河证券、国盛证券、红塔证券、国投证券、万联证券、中天国富证券、中金财富证券、东海证券、东方证券、东莞证券、光大证券、华龙证券等数十家券商总部或分支机构发布风险提示公告,提醒投资者明辨真伪,警惕非法证券活动,切实保护自身利益,谨防受骗。
多家券商发布“打非”声明
7月19日,中信建投证券发布公告称,有不法分子通过假冒中信建投证券员工,利用微信、QQ、观涛云信等即时通讯工具诱骗投资者下载假冒软件“兴信课堂”、“ZX-JT”,并以“打涨停板”、“一级账户”、“机构子账户”、“内部倒筹拉升”、“内部软件”、“股票配资”等一系列不符交易规则的宣传噱头诱骗投资者参与虚假投资,致使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
无独有偶,7月16日,国投证券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关于警惕假冒国投证券名义进行非法证券活动的重要公告》,称有不法分子疑似通过证券行业相关信息公示渠道获取国投证券从业人员执业信息、照片等身份资料,以此假冒仿冒国投证券(曾用名“安信证券”)高管、首席分析师、员工等人员,诱导投资者下载假冒仿冒的国投证券相关软件,并向投资者出具伪造的业务申请表、合同协议、印章等相关文件,进行非法证券和诈骗活动。
华安证券公示了近期发现的两个非法证券活动的案例:
案例一:不法分子通过QQ、微信、企业微信等社交软件,以提供大宗交易投资信息或推荐股票、承诺收益等为诱饵,诱骗加入“MOSGRAM”APP,劝说投资者将资金转入特定账户,进行非法证券活动。
图源华安证券官方微信公众号 案例二:不法分子通过QQ、抖音等短视频平台诱骗客户,一旦输入个人信息就会有人冒充华安证券的工作人员添加QQ或微信,诱骗加入“企业传书”APP群(企业号:249418,名称:湖南坳轲广告有限公司,共富学堂188群)开展非法证券活动,群内会发布投资资讯、声称有原始股大宗交易等投资信息,引诱投资者下载相关软件并转入资金。
图源华安证券官方微信公众号 万联证券则是提醒广大投资者,任何假冒万联证券或万联证券工作人员名义通过企业传书APP、QQ群微信群、抖音直播、微博或电话荐股等方式以“提高打新中签率”、“开通大宗交易权限打折买股票”、“代理投资理财”、“抢涨停板”等噱头,诱导投资者下载假冒的“万联证券”APP进行虚假投资的均为非法证券活动。
对此,各家券商纷纷提醒广大投资者,在进行交易时需认准公司官方网址、APP、微信公众号,证券公司营业网点信息可通过证券公司的官网或APP查询。另外,为防范不法分子利用从业人员公示信息进行诈骗,请各位投资者在必要情况下联系证券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核实情况,谨防上当受骗。
同时,各家券商郑重声明,上述行为严重侵害到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公司声誉造成严重影响。对任何假冒证券公司或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侵害证券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行为,均表示强烈谴责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追究的权利。
除上述四家券商外,7月以来,已有数十家券商总部或分支机构发布风险提示公告,提醒投资者明辨真伪,警惕非法证券活动,切实保护自身利益,谨防受骗。
2023年10月,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2023年12月,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部署,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关于开展“防范假冒证券公司名义实施诈骗活动”专题宣传月的通知》,北京证券业协会发布《关于整治假冒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等诈骗活动相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对防范和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旨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警惕“花式”非法证券活动
综合来看,主要的行骗手段主要集中为三大类:
(一)伪造证券公司名称、证章、网址、手机APP等信息,使用与证券公司名称相关的软件或冒充证券公司的交易软件。
(二)以接手培训机构债权、退学费等名义,通过微信、快手、QQ等渠道添加投资者为好友,在获取投资者信任后,引导投资者下载仿冒的APP等交易软件,诱导投资者入群参与非法投资,实施诈骗。
(三)以“打涨停板”“一级账户”“机构子账户”“内部倒筹拉升”“内部软件”“股票配资”等一系列不符交易规则的宣传噱头诱骗投资者参与虚假投资,致使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
深圳证监局提醒投资者在选择投资平台时,应做到“四个辨识”,以确保投资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一辨识机构资质:投资者应首先核实投资机构是否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和相应的金融牌照。可以通过查询监管机构的官方网站或数据库,确认机构是否在监管机构注册并接受监管。
二辨识营销手法:合法的投资机构会提供透明的服务和产品信息,而不会使用误导性或夸大的营销手段。投资者应警惕那些承诺高额回报、保证收益或使用高压销售策略的机构。
三辨识产品特性:了解所投资产品的详细特性,包括投资目标、风险水平、费用结构等。合法的投资产品会明确其风险和回报,不会隐瞒或模糊关键信息。
四辨识合同协议:在签署任何投资合同或协议之前,投资者应仔细阅读所有条款,特别是关于资金安全、退出机制、费用和责任等方面的内容。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面对不断演变的非法证券活动,投资者应保持高度警觉,选择正规渠道进行投资,同时,券商和监管机构也应加强合作,共同打击非法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