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5月26日讯(记者 彭科峰)今年以来黄金价格不断走高,5月初一度创下历史新高,不少人也动了“炒黄金”的年头。不过,哪怕是黄金投资都是有风险的。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则民事判决书就从侧面说明了这一点:浦发银行西宁分行原私人银行部总经理米芳平因为“代客操作”客户在上海黄金交易所的延期业务,亏损500多万,最终被客户向有关部门举报导致被单位开除。米芳平向当地法院起诉要求银行继续执行劳动合同后,于日前被二审驳回。
代客“炒金” 私人银行部原总经理亏500多万
5月26日,财联社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与5月中旬上传了一份浦发银行前员工起诉银行未果的民事判决书。据这份文书显示,该员工名叫米芳平,自2012年进入浦发银行西宁分行工作,先后担任零售业务管理部理财经理、财富管理部副总经理、私人银行部总经理等职务。
2020年2月26日起,米芳平代何功团操作上海黄金交易所个人贵金属业务账户,至2020年5月21日,何功团的账户实际亏损5051263.58元,后米芳平决定赔偿。
当年6月2日,米芳平与何功团的女儿何倩达成相关《协议》,约定“米芳平将其名下位于西安市的某处房屋及位于西宁市城西区的某处房屋变卖用于偿还何功团的部分损失;米芳平将西宁的房产在本协议签订后进行过户,过户后由米芳平居住,位于西安的房产具备过户条件后予以过户,若两月内未完成过户,何功团有权选择让米芳平过户或由米芳平按照市价赎回;两套房屋用于赔偿何功团的部分损失,其余损失的确定,双方在本协议签署完成后,由何功团通知米芳平另行约定时间确定”。同日,米芳平与何倩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将位于西宁市城西的一处房屋过户给何倩。
但不知出于何种原因,何功团一方对于上述“以房产补损失”的方案并不满意。2020年11月5日,何倩向浦发银行95528、青海银保监局等部门投诉、举报。一个月后,浦发银行西宁分行被青海银保监局约谈。
法院认定员工代客操作被银行开除合法
2021年2月8日,青海银保监局作出《银行保险违法行为举报调查意见书》,明确将责成浦发银行西宁分行对该问题依规采取相应措施。浦发银行西宁分行作出开除决定后,2021年5月13日何功团就其损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浦东银行、浦东银行西宁分行、米芳平赔偿本金损失5051264元、利息损失955762元等。
当地法院一审认定,米芳平作为银行业员工,应当遵守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米芳平在明知代客操作行为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下仍代客操作代销产品并给客户造成500余万元经济损失,导致诉讼及重大声誉风险事件发生,用人单位被银行业监管部门约谈,给用人单位声誉带来损害,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决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全额减记薪酬风险金和长期激励账户余额并取消账户于法有据、程序合法。米芳平对于本次判决并不满意,随即发起再次诉讼。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文书指出,“米芳平当庭自认其存在代客操作的违规行为。”2023年5月12日,当地法院做出二审判决。法院最终认定,米芳平在工作中违反禁令,代替客户操作浦发银行西宁分行代理的上海黄金交易所个人贵金属业务账户,违反监管规定,还由于米芳平私自违规获取客户交易密码、验证码,给客户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严重侵害了金融消费者的权益。同时也给浦发银行西宁分行的商业信誉和社会形象造成不良的影响,因此即便米芳平不是在代销产品时犯的错误,但其代客操作并产生严重后果属于性质较为恶劣的违反金融行业监管规定的行为,浦发银行西宁分行作出的案涉《关于给予米芳平开除处分决定》系该行使单位人事管理权的方式,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业内称代客理财属“红线”不能踩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本案所涉及的上海黄金交易所个人贵金属业务并非浦发银行自有产品,系其受合作机构委托在该行代理销售的产品,即所谓代销产品。不过,从当前法律法规来看,银行员工可以销售代销产品,但如果代客操作则属违规。
据中国银保监会(中国原银监会)印发的《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的通知》(银监发(2016)24号)的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商业银行从事代销业务明确划定了“红线”——由销售人员违规代替客户签署销售业务相关文件,或者代替客户进行代销产品购买等操作、代替客户持有或安排他人代替客户持有代销产品,均属于禁止范围。米芳平被认定违规,也是基于上述规定。
“从防范经营风险的角度来说,银行员工代客操作购买理财产品、炒黄金等此类行为,都属于违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情形。投资本来就是有风险的,一旦亏损客户肯定不满意,代客操作更容易引发纠纷。”某券商银行业分析师向财联社记者表示,银行员工理应依规办事,才能规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