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北京,记者 姜樊)讯,今年两会还未开始,共同富裕就已经成为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建言献策的重点方向。在多位政协委员及人大代表看来,收入的三次分配是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动力。合理调节不同行业工资水平、优化调节个人所得税等方向将是重要的发力点。
调节收入 合理调整不同行业的工资水平
“共同富裕不是在现有基础上的平均分配,而是要依靠有效率的高质量发展,把蛋糕做大。”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银联原董事长葛华勇表示,高质量发展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前提条件,在分配环节初次分配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在他看来,应努力落实按劳分配原则,薪酬向一线员工、科研人员倾斜,合理控制管理人员工资,充分激发所有劳动者以勤劳付出致富的积极性。合理提高最低工资水平,在制定工资计划时,要切实落实最低工资制度,推动更多低收入人群年收入的稳步增长。同时,合理调整不同行业的工资水平,如控制证券、基金行业的过高收入,提高农副产品价格,稳妥提升农民收入。
全国政协委员、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张占斌亦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实现共同富裕关键在于收入调节,在于解决收入分配差距较大问题,并达到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
“唯有通过采取对中等收入、低收入、高收入人群的针对性措施,才能缩小居民收入差距,形成合理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不断朝着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之路迈进。”张占斌表示。
税收调节 优化个税结构成关键
葛华勇建议,进一步优化调节个人所得税结构。我国工薪阶层所得税由单位代缴,逃税空间少,而高收入群体的收入则腾挪空间较大。尽管我国个税最高边际税率高达45%,但难以对高收入群体有效征税,需要出台具体方案,对纳税主体“不合规避税”有行之有效的惩罚。
全国人大代表,广汽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曾庆洪亦建议,在税率结构优化上,建议适当调整累进税率档次,增加40%的税率档,并在高收入人群再增加一档税率,以对个人税收实施更精准的调节,促进共同富裕。
曾庆洪还建议,国家应建立个税起征金额标准指数化动态调整机制,即定期对个人所得税的减除费用标准追踪相关的指数,并进行动态调整。同时,以满足“老、中、小”三代人的美好生活需求为出发点,扩大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提高扣除的精准性和力度,强化与国家生育政策和社会保障体系的衔接。
此外,葛华勇还表示,要推进共同富裕,下一步要加快房地产税试点进度,研究出台与各地居民承受能力、资产规模、收入水平相匹配的房地产税率,加大调查研究遗产税税种的利弊,探讨资本利得税在我国的可行性。他还建议,以政府为主导,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有效手段,将资源向教育、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方面倾斜。
加强顶层设计 发挥三次分配辅助作用
多位政协委员认为,在促进共同富裕的过程中,第三次分配的辅助作用也应进一步加强。而以经济总量来衡量,目前我国第三次分配规模明显偏小,辅助作用明显不足,也还未形成自愿参与的社会环境。
全国政协委员、原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在实现三次分配和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道路上,保险是重要的分配机制和保障机制。商业保险参与三次分配后,精准匹配的目标人群更为准确,更具有针对性和公平性,有助于在全社会进一步建立健全保障机制。
葛华勇则建议,加大政策引导,引导建立起帮扶贫困的良好风尚,将慈善捐助与抵税、社会荣誉等挂钩,鼓励激发捐赠者的慈善意愿,形成做慈善光荣的社会导向。同时,注意保护捐赠者的个人隐私权,不能道德绑架,要遵循自愿原则,防止强迫捐款。还要挖掘潜力,做到物尽其用,绿色节能,有组织地落实好捐款使用。要根据受捐者的实际需求,就一些衣物、电脑、手机、家具甚至汽车等功能完好的二手物资通过有组织的方式捐助给有需要的人群和地区。
此外,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国浩律师事务所首席执行合伙人吕红兵认为,共同富裕更需要良法善治。当前不少法律“年久失修”,不少条例需要与时俱进。而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民营企业等方面亟待国家层面协调统一,拾遗补缺。因此,他建议,扎实推动共同富裕,需要加强法制建设,加快形成并进一步完善“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法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