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北京11月11日 - 中国陕西省财政厅周三公告,今日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了总额181.6291亿元人民币的地方政府债,其中一般债71.1958亿元,专项债110.4333亿元。两类债券三年、五年、七年和10年四个期限中标利率较下限均上浮20%。
一般债券中,四个期限利率依次为3.36%、3.60%、3.80%和3.79%;发行规模上,除10年期为7.1209亿元外,其余各期限均为21.3583亿元。该批专项债期限、利率与一般债相同,除10年期发行量为11.0445亿元外,其他各期限均为33.1296亿元。
从此前已公布的地方债定向发行情况来看,除河北省首批定向债持平或贴近下限,上海和厦门上浮8%-10%外,其他省市定向地方债利率较下限上浮幅度在15%附近居多。
定向承销发行操作规程规定,该种方式下,发行利率区间下限不得低於发行日前1-5个工作日相同待偿期记账式国债收益率平均值,上限不得高於发行日前1-5个工作日相同待偿期记账式国债收益率平均值上浮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