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上海11月27日 - 中国福建省财政厅周五公告,今日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了总额132.4492亿元人民币的地方政府债,其中一般债91.6481亿元、专项债券40.8011亿元,均为置换债券;两期债利率较下限均上浮15%。
一般债券分为三、五、七和10年,除三年期发行规模为4.0814亿元,剩余三期均为12.2399亿元;四期债利率分别为3.28%、3.40%、3.61%和3.56%。
而专项债含五年和10年品种,发行规模分别为45.8242亿元和45.8239亿元,利率与同期限一般债相同。
从此前已公布的地方债定向发行情况来看,除河北省首批定向债持平或贴近下限,上海和厦门上浮8%-10%外,其他省市定向地方债利率较下限上浮幅度在15%附近居多;而陕西省定向债利率则较下限上浮20%。
定向承销发行操作规程规定,该种方式下,发行利率区间下限不得低於发行日前1-5个工作日相同待偿期记账式国债收益率平均值,上限不得高於发行日前1-5个工作日相同待偿期记账式国债收益率平均值上浮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