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北京10月30日 - 中国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局周五公告称,今日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了总额8.1777亿元人民币的地方政府债,其中一般债券5.8977亿元,专项债券2.28亿元;各期限利率均较下限上浮16%。
此次定向发行的一般地方债期限包括五年、七年和10年三种,中标利率分别为3.31%、3.50%和3.50%,五年和10年期发行规模均为2亿元,七年期发行规模为1.8977亿元。
专项债仅包括10年期品种,中标利率与一般债相同,发行规模为2.28亿元。
从此前已公布的地方债定向发行情况来看,除河北省首批定向债持平或贴近下限,上海和厦门上浮8%-10%外,其他省市定向地方债利率较下限上浮幅度在15%附近居多。
定向承销发行操作规程规定,该种方式下,发行利率区间下限不得低於发行日前1-5个工作日相同待偿期记账式国债收益率平均值,上限不得高於发行日前1-5个工作日相同待偿期记账式国债收益率平均值上浮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