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上海9月11日 - 中国吉林省财政厅周五晚间公告,当日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了总额69.1792亿元人民币的地方政府债券;其中一般债券27.698亿元,专项债券41.4812亿元。两类债券各期限利率较下限上浮幅度均为15%。
吉林省本次定向发行的一般债券期限包括三、五、七和10年四个品种,利率分别为3.42%、3.65%、3.85%和3.84%,三年期发行量为2.7698亿元,其余三期均为8.3094亿元。
专项债券期限含五年和10年,利率与一般债相同,发行规模均为20.7406亿元。
从此前已公布的定向发行地方债情况来看,除河北省首批定向债持平或贴近下限,上海和厦门上浮8%-10%外,其他省市定向地方债利率较下限上浮幅度以15%居多。
定向承销发行操作规程规定,该种方式下,发行利率区间下限不得低於发行日前1-5个工作日相同待偿期记账式国债收益率平均值,上限不得高於发行日前1-5个工作日相同待偿期记账式国债收益率平均值上浮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