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上海7月30日 - 中国上海市财政局周四公告,当日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了总额为161.2亿元人民币的地方政府债券,其中一般债券89.2亿元,专项债券72亿元。
与此前多数省市定向发债较下限上浮15%左右幅度不同,上海市是次定向发行的地方债,上浮幅度在8%至10%之间。
上海市本次定向发行的一般债券期限包括三年、五年、七年和10年四种,利率分别为3.09%、3.42%、3.72%和3.78%。发行规模上,除三年期为9.1亿元外,其他三个期限同为26.7亿元。
专项债券包括五年和10年两种,发行量各为36亿元,发行利率和较下限上浮幅度与一般债券相同。
此前已有多地公布定向发行地方债情况,除河北省持平或贴近下限外,其余定向地方债利率较下限上浮幅度在15%-19%之间。 CN/DBTCN-CFACT
另外,上海市还将於下周四(8月6日)招标发行总额480.8亿元的一般和专项地方债,其中一般债规模386.8亿元,专项债94亿元。 urn:newsml:reuters.com:*:nL3T10A3XB
财政部、央行、银监会此前联合发文,明确地方债置换引入定向发行方式,同时将地方债全面纳入抵押品范围;定向发行部分将於8月底前全部完成。 urn:newsml:reuters.com:*:nL3T0Y41W3
定向承销发行操作规程规定,该种方式下,发行利率区间下限不得低於发行日前1-5个工作日相同待偿期记账式国债收益率平均值,上限不得高於发行日前1-5个工作日相同待偿期记账式国债收益率平均值上浮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