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北京10月30日 - 中国上海市财政局周五公告称,今日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了总额149.8亿元人民币的地方政府债,其中一般债券62.8亿元,专项债券87亿元;其中两类债券的七年期品种利率较下限上浮10%,其余各期限利率均较下限上浮11%。
此次定向发行的一般地方债期限包括三年、五年、七年和10年三种,中标利率分别为3.03%、3.15%、3.33%和3.34%,三年和五年发行规模分别为15亿元和10亿元,七年和10年期发行规模均为18.9亿元。
专项债亦包括三年、五年、七年和10年期,中标利率与一般债相同,三年和10年发行规模均为17.5亿元,五年和七年均为26亿元。
从此前已公布的地方债定向发行情况来看,除河北省首批定向债持平或贴近下限,上海和厦门上浮8%-10%外,其他省市定向地方债利率较下限上浮幅度在15%附近居多。
定向承销发行操作规程规定,该种方式下,发行利率区间下限不得低於发行日前1-5个工作日相同待偿期记账式国债收益率平均值,上限不得高於发行日前1-5个工作日相同待偿期记账式国债收益率平均值上浮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