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上海5月6日 - 中国央行周五发布公告,明确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有关管理事项,将合格机构投资者划分为法人类和非法人类。央行强调,非法人类合格机构投资者的管理人应遵守与委托人之间的约定,不得投资於超出投资范围或委托人风险承受能力的债券产品。
刊登在央行网站的公告指出,合格机构投资者是指符合要求的境内法人类合格机构投资者和非法人类合格机构投资者。
法人类合格机构投资者是指符合要求的金融机构法人,包括但不限於:商业银行、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等经金融监管部门许可的金融机构。金融机构的授权分支机构参照法人类合格机构投资者管理。
而非法人类合格机构投资者是指金融机构等作为资产管理人,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接受客户的委托或授权,按照与客户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开展资产管理或投资业务所设立的各类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於:证券投资基金、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等。
保险产品,经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参照非法人类合格机构投资者管理。
合格机构投资者进入银行间债市应按规定通过电子化方式向央行上海总部备案,在央行认可的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和交易平台办理开户、联网手续;合格机构投资者完成备案、开户、联网手续后,即成为银行间债市的参与者。
央行并称,将依法对合格机构投资者债券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现场或非现场检查,检查中发现合格机构投资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由央行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通报相关机构监管部门,或者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央行指出,该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银行间债市现行规定与其不符的,以该公告为准。(网)
参看相关细节,请点选中国央行网站 http://www.pbc.gov.cn/goutongjiaoliu/113456/113469/3058889/index.html
(发稿 边竞; 审校 张喜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