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微信公众号“吉林发布”消息表示,为支持租赁住房建设,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4月30日发布《关于落实改建房屋用于租赁住房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政策的通知》,鼓励将商业用房改为租赁用房,并表示调整后住房可同样享受民用水电价格。
文件指出,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应当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蓝鲸房产表示,商业用房来说,改为租赁住房,有助于盘活商业用房的存量资产,同时也有助于形成更多的租赁项目,这对于发展长租公寓等市场是有较为积极的作用。
他进一步分析,类似改造过程中,强调了“两不变一调整三标准”的导向。其中“两不变”是指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的导向,这使得用地方面的管理成本会降低,有助于减少各类审批程序。而“一调整”是指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这使得此类住房的性质更加清晰,也利好后续类似抵押和贷款等工作。“三标准”是指用水、用电和用气等适用居民标准,实际上也降低了租赁住房的成本,利好大家对租赁产品的认可。
对于这一新政是否会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上海中原地产研究部总监卢文曦指出,该政策对其他城市有借鉴意义,但不会一刀切,需要根据各地不同情况进行不同分析。虽然商业用房改为租赁住房表面来看住宅供应增加,但也要考虑区域公共配套是否存在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