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北京4月20日 - 中国辽宁省财政厅周三公告称,当日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了总额554.352亿元人民币的一般和专项地方债,其中一般债258.0057亿元,专项债296.3463亿元,利率较下限上浮比例均为16%。
辽宁本次定向发行的一般债含三、五、七、10年四期,利率分别为2.83%、3.05%、3.29%和3.38%。各期限发行规模分别为52.5759亿元、76.7295亿元、76.5069亿元和52.1934亿元。
上述利率较按发行前五日国债到期收益率曲线均值的上浮点位分别为39个基点(bp)、42bp、45bp和46bp。
专项债亦含三、五、七、10年四个期限,利率与同期限一般债相同,发行规模各为96.4808亿元、74.8743亿元、73.7048亿元和51.2864亿元。
路透统计数据显示,中国2015年地方政府债累计发行38,350.6188亿元,其中定向发行7,921.7795亿元,占比约两成,公开招标占比近八成。
定价方面,2015年各省市定向地方债利率较下限上浮幅度在15%附近居多。陕西省去年11月发行的定向债利率则较下限上浮20%,为当年定向债上浮幅度最高;上浮点数绝对值上,则以去年7月2日大连市定向发行的10年一般和专项债的69个bp为最大。
中国财政部曾发布通知,明确今年各地地方债每季度发行不超过规模上限30%,同时要求地方财政着手改善地方债流动性,并探索面向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发行地方债,推进地方债投资主体多元化。
定向承销发行操作规程规定,该种方式下,发行利率区间下限不得低於发行日前1-5个工作日相同待偿期记账式国债收益率平均值,上限不得高於发行日前1-5个工作日相同待偿期记账式国债收益率平均值上浮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