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上海10月13日 - 中国福建省财政厅周二公告,今日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了总额59.3097亿元人民币的地方政府债,其中一般债券21.6576亿元,专项债券37.6521亿元,各期限利率均较下限上浮15%。
一般债券期限包括三、五、七和10年四个期限,中标利率3.30%、3.45%、3.68%和3.67%。发行规模方面,除三年期为2.166亿元外,另外三个期限均为6.4972亿元。
专项债包括五年和10年两个期限,利率定位与一般债相同,发行量分别为18.8261亿元和18.8260亿元。
从此前已公布的地方债定向发行情况来看,除河北省首批定向债持平或贴近下限,上海和厦门上浮8%-10%外,其他省市定向地方债利率较下限上浮幅度在15%附近居多。
定向承销发行操作规程规定,该种方式下,发行利率区间下限不得低於发行日前1-5个工作日相同待偿期记账式国债收益率平均值,上限不得高於发行日前1-5个工作日相同待偿期记账式国债收益率平均值上浮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