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上海4月13日 - 中国财政部周二稍晚发布通知称,为进一步扩大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试点范围,促进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确定天津、河北等15个省(区、市)为2016年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试点地区。
通知并称,此次纳入试点的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国库现金管理操作实施细则,及时上报月度操作计划和每次操作具体信息,招标公告和中标结果应及时公开。
另外,15个省(区、市)还包括吉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厦门、江西、海南、四川、陕西、甘肃、青海、新疆。
质押品管理方面,通知还强调,地方政府债券不受发行主体限制可跨地域质押,试点地区不得指定特定质押品种。
财政部已於去年批准上海、北京、深圳、广东、黑龙江和湖北六省市进行地方国库现金的招标试点。
截至目前,今年仅进行一期九个月800亿元的国库现金招标;2015年财政部共进行了10期国库现金定期存款招标,期限包括三、六和九个月三种,总额5,100亿元;2014年招标期数为12期,规模总计6,2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