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上海8月18日 - 中国天津市财政局周二公告称,当日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了总额45.4亿元人民币的地方政府债券,其中一般债券30.76亿元,专项债券14.64亿元;各期限利率较下限上浮幅度均为15%。
天津市本次定向发行的一般债券期限包括三、五、七和10年,利率分别为3.38%、3.75%、4.03%和4.05%,三年期发行量为3.76亿元,五、七、10年发行规模均为9亿元。
专项债券期限含五年和七年,利率与一般债相同,发行规模分别为7.64亿元和7亿元。
天津市今日上午还招标发行了四期一般地方债和三期专项地方债,中标利率均较投标区间下限上浮10个基点(bp)。 urn:newsml:reuters.com:*:nL3T10T1FX
最近两期公开招标的地方债,中标利率均明显高於投标区间下限。其中,8月7日招标的辽宁债中标利率全线高於投标区间下限至少20个基点(bp),其中10年专项债甚至未招满,中标利率高至上限,为地方债逾四年来首现流标;8月14日招标的青岛地方债各期限品种的中标利率则均高於投标区间下限10个bp。
而此前除个别省市,公开发行的地方债,中标利率均贴近或持平於同期限国债到期收益率五日均值,即投标区间下限。
财政部、央行、银监会此前联合发文,明确地方债置换引入定向发行方式,同时将地方债全面纳入抵押品范围;定向发行部分将於8月底前全部完成。 urn:newsml:reuters.com:*:nL3T0Y41W3
定向承销发行操作规程规定,该种方式下,发行利率区间下限不得低於发行日前1-5个工作日相同待偿期记账式国债收益率平均值,上限不得高於发行日前1-5个工作日相同待偿期记账式国债收益率平均值上浮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