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 (南京,记者 贾晓宁)讯,9月26日,中超控股(002471.SZ)发布公共称,公司股东深圳鑫腾华所持5%股权,共计6340 万股,将于11月2日至11月3日,由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
本次股权起拍价以 2019 年 11 月 3 日前最后一个交易日该只股票的收盘价乘以股票总数,保证金1000 万元,增价幅度为10 万元。中超控股表示,本次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而目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中超集团与其控制人杨飞,将参与本次竞拍。
控股股东将参与竞拍
据中超控股公告显示,深圳鑫腾华目前仍持有中超控股2.53亿股股份,占其总股本20%;而本次拍卖股份共计6340 万股,占中超控股所持股份的1/4。
本次拍卖的时间,定为2019年11月02日10时起至2019年11月0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起拍价为2019年11月3日前最后一个交易日该只股票的收盘价乘以股票总数。此外,参与拍卖需要缴纳1000万元的保证金,增价幅度为10万元。
中超控股表示,上市公司与深圳鑫腾华为不同主体,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因此,深圳鑫腾华所持有的部分中超控股股份被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据公开资料显示,中超控股前董事长、实控人黄锦光持有深圳鑫腾华99.9%股权,深圳鑫腾目前共持有中超控股20%股份。此外,中超集团持有中超控股17.08%股份,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中超集团实控人杨飞直接持有中超控股0.68%股权。 值得一提的是,中超集团、杨飞拟参与司法拍卖,但能否拍得该部分股份以及拍得比例存在不确定性。
而针对本次控股股东参与上市公司股份竞买的相关问题,财联社记者联系中超控股,但并未得到回复。
解决“对赌式卖壳”后遗症
2019年,中超控股深陷诉讼泥潭。
2月28日,中超控股“一口气”公告了收到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合计11份诉讼材料,涉诉金额合计超过6亿元。除此之外,今年4月,深圳市红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分别在诉讼标的为“5.51亿元贷款及利息”和“本金5000万元及其投资收益”的案件中,将中超控股追加为被告,要求后者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而中报显示,2019年上半年,中超控股业绩大幅下滑,公司营收35.64亿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4255万元,同比下降47.39%。
而眼下一系列尴尬,与中超集团与深圳鑫腾华的“对赌式卖壳”有关。
资料显示,鑫腾华与中超集团在2017年10月10日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中超集团决定将旗下唯一上市公司资源拱手让人,且还承诺了上市公司未来5年的业绩,这在当时被称为A股“首例对赌式卖壳”。
据接近双方的业内人士透露,当时业绩承诺是中超集团做的,再加上新控股股东还是从事日化行业的,对中超控股的电缆业务也不了解,经营权应该还是由中超集团之前在中超控股的人员控制的,双方合作出现重大分歧。
目前中超控股目前巨大的债务诉讼纠纷,与当时鑫腾华入主时不具备资金实力有关。2018年11月,鑫腾华实控人黄锦光因私刻250家公司的公章及法人私章用于融资贷款,向揭阳市公安局揭东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投案自首;2019年1月20日,黄锦光向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书面出具了《情况说明》:“本人入主中超控股公司之前,为筹集资金向债权人借款,后来发生财务危机。”
而据业内人士透露,根据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中超集团第二次交割股份(总股本的9%)接连延期,鑫腾华只拿到中超控股20%股份,却未能获得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和经营权,之前借款的财务危机就爆发了。
在交易对手爆发财务危机之后,中超集团在2018年8月9日明确通知鑫腾华、黄锦光,《股权转让协议》中剩余9%股份不再交割过户,已交割的20%股份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随后,中超集团还提请仲裁解除9%股权的转让,并重新成为公司控股股东。2019年7月,中超集团这一申请获得上海仲裁委员会支持,从而引发此次司法拍卖。
今年8月13日,中超控股公布《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根据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结果,裁决书作出十五日内,深圳鑫腾华返还股份或进行赔偿。该事项双方尚在沟通中,如沟通无果,中超集团、杨飞将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若执行不到该部分股份及赔偿款,深圳鑫腾华持有中超控股的股份将被司法拍卖,拍卖所得价款优先偿还相应的股权质押融资,余款向中超集团、杨飞支付赔偿款、违约金等。
分析人士财联社记者表示,对中超集团来说,鑫腾华名下中超控股股权执行完毕,上市公司将彻底回归,之前对赌式卖壳的后遗症也得到了解决,这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并非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