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正非办公桌上有一本书《美国陷阱》,该书宣传语中标注着“法国版华为事件”、“受害者出狱后亲述”以及“揭露美国用非经济手段瓦解他国商业巨头的惊人内幕”等字样。
乍一看你或许一头雾水,不妨想一想华为首席财务官、任老的大女儿孟晚舟被无端控诉、扣留的事件始末,你就猜想到这本书的大意内容了。
如今特斯拉又活生生的上演了一把“美国陷阱”,却不料被小鹏汽车打了脸。
01 一场历时两年的官司
一切还得从两年前的那场官司说起。
当时,特斯拉的一名叫曹光植的员工跳槽到小鹏汽车,离职的时候,在个人云端备份了特斯拉的AutoPilot代码。
不料,这一小动作却被特斯拉发现而起了疑心,前脚备份代码,后脚就跑到竞争对手的阵营,是不是小鹏在幕后指使的?
一不做二不休,2019年3月,特斯拉把前员工曹光植告上法庭,并以“商业窃密”连带控告小鹏汽车。
连带控告牵扯出小鹏,这是特斯拉的用意所在,对一家创业期的公司来说,被官司缠身可不是一件好事,一来是容易造成负面舆论影响,品牌产生污点,影响汽车销量;二来是配合指控方,消耗内部精力。
特斯拉当时就对外放话, 小鹏汽车伙同从特斯拉跳槽过去的前员工盗窃其自动驾驶系统AutoPilot的商业机密。
后来就是,马斯克与何小鹏在网络平台上经常隔空对骂。
2019年11月,小鹏汽车公布新车型的自动驾驶将采用激光雷达技术后,马斯克就在个人社交平台怼起来:
“他们(小鹏)有特斯拉软件的旧版本,并没有我们最新的神经网络计算机。我要明确的是,这只是小鹏汽车的问题。中国的其他公司没有这么干!”
马斯克的言下之意:小鹏汽车在自动驾驶方面抄袭了特斯拉。
马斯克觉得还不解气,在与网友的互动留言中,还强调:
“ 是的,他们(小鹏)还偷了苹果的代码。”
何小鹏那一边也不甘示弱:
“看来昨天我们发布的包含激光雷达的小鹏下一代自动驾驶架构,让西边的某人很不爽,连续用 pigu 发声。我想说的是,造谣早就证明是无法打败任何竞争对手的!明年开始,在中国的自动驾驶你要有思想准备被我们打的找不着东, 至于国际,我们会相遇的! ”
两家公司的口水战一直没停过。
直到4月15日,这场历时两年、轰轰烈烈的特斯拉状告小鹏新员工一案,以撤诉、和解收场。
没有找到证据证明曹光植备份代码后的行为与小鹏的自动驾驶技术有关联,特斯拉不得不撤诉了, 不得不跟曹光植和解。
曹光植因个人行为不规范、私下备份了代码,也向特斯拉做出一定程度的赔偿,具体数字没有公开。
这种个人向企业的和解赔偿,说白了也赔不了多少钱,都是象征性的收一下,为的还是挽回面子,不然白白折腾两年,既冤枉了竞争对手小鹏,又冤枉了前员工,外界会怎么看待特斯拉的这一鲁莽行为?
因此,特斯拉索要赔偿,倒不是图那点钱,目的仍然是为了掩饰自己当初控告行为的合理性。
事后,曹光植(诉讼开始后已经离开小鹏)再次向无端被卷入的小鹏汽车致歉。
不过,最应该道歉不应该是特斯拉吗?
翻了一下马斯克的个人社交平台,一向真性情的他,目前为止还没有发声。
02自动驾驶技术的两派
随着自动驾驶技术的发展,后来分化成了两大派别——纯计算机视觉派与激光雷达派。
纯计算机视觉派以摄像头为主导,配合毫米波雷达、超声波雷达、低成本激光雷达(比如特斯拉);
激光雷达派则以激光雷达为主导,配合毫米波雷达、超声波传感器、摄像头(比如小鹏、蔚来等)。
激光雷达最重要的两个属性是测距和精度。激光雷达优点在于可以主动探测周围环境,即使在夜间仍能准确地检测障碍物,缺点是不能像人眼那样对障碍物进行分类,比如人和狗;基于摄像头的纯视觉,优势在于看懂摄像头拍摄的内容,可对物体进行分类,缺点在于被动探测。
且不谈哪种技术路线更优越,可以明显看出的是,二者的技术路径差异悬殊。
一家叫Insideevs的外媒就比较展示了特斯拉与小鹏的自动驾驶技术路线:
显而易见的是,小鹏汽车走的是激光雷达+摄像头的多传感器冗余路线,而特斯拉则是坚定摄像头纯视觉方案。
二者的技术逻辑差别很大,特斯拉还曾嫌弃过激光雷达的高成本而放弃过对其使用。
特斯拉自动驾驶视觉总监 Andrej Karpathy就表示:
“世界是为视觉识别而构建的,激光雷达很难分辨塑料袋和轮胎的区别。某种意义上,Lidar(激光雷达) 是一个捷径。它回避了对自动驾驶非常重要的视觉识别基本问题,给人一种虚假的技术进步了的感觉”。
马斯克也扬言,“傻子才用激光雷达,现在谁要还是靠激光雷达,那就要完蛋(doomed),注定完蛋!”
也就是说,特斯拉原本是知道二者的技术原理存在差异的,换言之,曹植光备份的那套代码是不适合小鹏的技术框架的。
明知如此,为啥特斯拉、马斯克,还要不遗余力地控告小鹏,并在诉讼结果出炉前,通过舆论给小鹏“定性”试图抹黑对方呢?
03特斯拉玩了一把“美国陷阱”
无独有偶,不只是小鹏,特斯拉之前以“离职前窃密”,把明星自动驾驶公司Aurora、Zoox等告上过法庭,纷纷打上“偷技术”的标签来进行打压。
最后这些官司,结局大同小异,都是在历经漫长的诉讼拉锯战之后,没有直接证据而和解、撤诉。
独角兽Aurora也公开抗议过特斯拉的这种手段,认为本质是出于竞争和不正常的恐惧,试图滥用法律制度,在过程中搞烂对方名誉,然后扼杀竞争对手。
仰仗着全球上千万的粉丝,马斯克个人的网络影响力大家是有目共睹的,通过制造负面舆论对竞争对手进行抹黑、打压是轻而易举的事。
特斯拉作为一家新能源汽车的明星企业,其上千亿的市值很大一部分是来自市场对其自动驾驶技术的预期。
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领跑者地位,怎能容得被他人赶超呢?
随着案件的进展,特斯拉的要求变本加厉,要求法庭对小鹏美国自动驾驶部门XMotors施压,交出所有与自动驾驶及辅助驾驶相关的源代码,并提出30条要求调查的项目。
瞅瞅小鹏这两年都遭遇了什么?
首先是进入指控后,小鹏汽车不得不配合法院协助该案调查,这事确实挺闹心的;其次随着案件的进展,小鹏不得不与曹光植解除了合约,丧失了一位不可多得的人才;
最后,就是两年以来含冤戴着“抄袭特斯拉”的高帽子,被不知情的车主冷嘲热讽,这对品牌影响力的塑造甚为不利。
值得注意的是 ,小鹏的这一遭遇与当年华为因5G领先遭受打压如出一辙。
任正非案头的那本《美国陷阱》有明确启示,在商业竞争中,如果通过非商业的手段,把对方拖入诉讼和舆论影响之中,是可以瓦解对手的。
结语
真相大白了,小鹏终于沉冤得雪了,在信息大爆炸的今天,可如果人们只记得故事的开头,却错过了故事的结局呢?
作者: 慧泽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