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更多细节及背景)
* 央行首次公布社会融资总量计算公式
* 去年社会融资总量为14.27万亿元,其与GDP之比为35.9%
* 据GDP和CPI等推算合理社会融资总量可形成有效调控体系
路透北京2月17日电---继中国政府上月以"社会融资规模",取代了以往"货币信贷"在金融决策中重要地位後,中国人民银行周四首次详解了社会融资总量新概念,以及在货币调控及中国经济关系中的作用.
央行调查统计司司长盛松成在央行网站上撰文称,金融调控面临新的环境和要求,迫切需要确定更为合适的统计监测指标和宏观调控中间目标.
而社会融资总量是全面反映金融与经济关系,以及金融对实体经济资金支持的总量指标.较之新增人民币贷款,其与国内生产总值(GDP)、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等经济指标的相关性更紧密.
"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对贷款表现出明显替代效应,新增人民币贷款已不能完整反映金融与经济关系,也不能全面反映实体经济的融资总量."盛松成称,可以根据GDP和CPI等指标推算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所需要的相应的社会融资总量,通过完善金融统计制度等……可形成社会融资总量的有效调控体系."
中国总理温家宝1月召开国务院全体会议时首次明确提到"社会融资规模",取代了以往常见的"货币信贷"的重要地位,显示未来在货币政策决策中,将减少对信贷数据的过度依赖,向综合运用市场化的调控手段转变.[ID:nCN1555129]
社会融资总量的内涵主要体现金融机构通过资金运用对实体经济提供的全部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利用规范的金融工具、在正规金融市场、通过金融机构服务所获得的直接融资;其他如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等融资.
文章数据显示,中国2010年社会融资总量为14.27万亿元人民币,其与GDP之比为35.9%,比2002年提高19.2个百分点.从2002年到2010年,社会融资总量年均增长27.8%,比同期人民币各项贷款年均增速高9.4个百分点.
**详解社会融资总量公式**
央行首次详细的公布了社会融资总量指标,以解决货币政策调控目标的广口径问题.
文章指出,社会融资总量的具体计算方法为:人民币各项贷款+外币各项贷款+委托贷款+信托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企业债券+非金融企业股票+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其他.
文章称,其他融资主要包括小额贷款公司贷款、贷款公司贷款、产业基金投资等,随着中国金融市场发展和金融创新深化,如私募股权基金、对冲基金等,在未来条件成熟,可将其计入社会融资总量.
盛松成并称,中国基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货币与金融统计框架及资金流量核算原则,开始编制社会融资总量指标,但由于国情不同,中国社会融资总量指标名称和口径与其他国家有所差异.
央行称,较长时期以来,中国货币政策重点监测、分析的指标和调控中间目标是M2和新增人民币贷款,然而新增人民币贷款已不能准确反映实体经济的融资总量.
央行举例,以2010年为例,全年新增人民币贷款7.95万亿元,同比少增1.65万亿元,但是实体经济通过银行承兑汇票和委托贷款从金融体系新增融资达3.47万亿元,占社会融资总量的24.2%,同比多增2.33万亿元.
"只有将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的资金和直接融资都纳入统计范畴,才能完整、全面监测和分析整体社会融资状况,也才能从根本上避免因过度关注贷款规模而形成的"按下葫芦浮起瓢"的现象."央行称,社会融资总量是统计监测和宏观调控的需要.
统计数据显示,中国社会融资总量快速扩张,金融对经济的支持力度明显加大,从2002年到2010年,中国社会融资总量由2万亿元扩大到14.27万亿元,年均增长27.8%.(完)
--发稿 赵红梅; 审校 黄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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