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强调和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同时,中国也正在研究建立“以股代息”制度,丰富股利分配方式。
中国证券报周五(1月3日)报导,作为上市公司分红制度的一项创新,有关部门正研究制定“以股代息”相关细则,有望尽快推出。
近日官方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提出,建立多元化投资回报体系。研究建立“以股代息”制度,丰富股利分配方式。
“以股代息”制度是指在利润分配时,上市公司将收取现金或股票的选择权赋予投资者,充分尊重投资者意愿。它不同于目前由上市公司决定派发现金股利还是股票股利的做法,投资者可根据自身的投资或现金流需求决定将利润转投资或提现。
据中证报消息称,“以股代息”制度作为我国上市公司分红制度的一项重大创新,有关部门正研究制定相关细则,有望尽快推出。我国境内实施“以股代息”制度可能将借鉴香港经验。“以股代息”制度具体的操作流程主要是,上市公司提供选择权、股东参与和撤销参与、确定新股配发基准、新股上市及买卖等四方面。
报导援引分析人士表示,“以股代息”制度本质上是一种再融资,上市公司股价无需除权。选择“以股代息”的股东,可在不用支付经纪费、印花税及相关交易成本的情况下增加对上市公司投资。
业内人士表示:“当前我国的一些上市公司分红意愿不强,而且送股占比高、现金分红低。要改变这一现状,不可能突然要求所有上市公司都立即实现高派现。因此,推出'以股代息'制度,不失为一些上市公司从不分红到分红的过渡之举。”
不过他们指出,鉴于以往分红制度不同,引入上述制度既需借鉴海外经验,又需完善相关制度安排。建议完善相关配售政策,通过减少审批限制、制定合理的分红配售股折价比例及配售股份数量限定、完善发行和配股的相关配套政策等方面加以推进。
具体包括明确“以股代息”制度涉及的再融资审批和新发股份价格确定标准问题;明确实施“以股代息”制度的上市公司相关会计处理;以及改革派发红股机制,允许公司在上市后进行股票拆细等。
国务院于2013年底下发通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其中提到要引导和支持上市公司增强持续回报能力、以及研究建立“以股代息”制度,丰富股利分配方式。
分析人士称,“以股代息”制度赋予投资者灵活选择的权利。同样的投资者,随着市场环境和个人财务状况的变化,会有不同需求,有时希望获得股票分红,有时希望获得现金分红。“以股代息”制度给投资者灵活选择的权利,投资者可根据自身情况做出最优选择,以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