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晚,新华百货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否决了一项近10亿元的巨额现金分红的临时提案。
根据新华百货公告,公司于2018年2月22日收到股东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兆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公司发来的关于提请在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三项临时提案的函件。其中,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提案提议:用2017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12.54亿元)的80%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红利分配,扣税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4.5元,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45元。不过,包括该提案在内的三项临时议案均遭到了新华百货董事会的抵制,董事会拒绝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应该说,宝银系的提案遭到新华百货董事会的否决,这并不令人奇怪。因为近年来,宝银系与新华百货当前控股股东物美控股之间的控制权之争早已是闹得满城风雨。目前二者的股权也非常接近。新华百货2017年年报显示,目前新华百货控股股东物美控股及其全资子公司(一致行动人)物美津投合计持股比例为32.92%,而宝银系的持股比例32.19%。实际上,宝银系的提案被新华百货董事会否决,这也不是第一次了。
不过,撇开控股权之争不谈,就事论事,新华百货董事会对宝银系提议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否决是有道理的。虽然宝银系提议的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45元的现金分红方案,相对于新华百货上周末21元的股价来说,确实算得上是高派现,是给予了股东以丰厚的投资回报。这种做法甚至符合目前管理层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投资者以现金回报的精神,但宝银系提出的现金分红方案,明显有将上市公司利润吃光分光的嫌疑。
宝银系提出高派现的现金分红方案并不难理解。因为通过高派现,宝银系可以获得一笔丰厚的投资回报。从2017年新华百货股价的表现来看,虽然新华百货的股价没有出现大幅下跌的局面,但这一年新华百货的股价总体还是回落了,这也意味着这一年宝银系投资新华百货是亏损的。而根据宝银系提出的高派现方案,宝银系可以得到3.2亿元左右的股息红利收入。这对于宝银系来说无疑是一个补偿。
但这样的高派现明显超过了新华百货的盈利能力。根据新华百货2017年年报,该公司2017年全年的净利润1.07亿元,一次性派现近10亿元的红利,相当于分掉了新华百货10年的利润,这是对新华百货盈利能力的严重透支。而且,一次性分掉10亿元 的红利,耗去新华百货全部家底的80%,这基本上就是吃光分光,完全没有为新华百货未来的发展着想。
而根据新华百货董事会的披露,2018年公司将实施包括购买房产开立大型综合购物中心、银川市东门购物广场项目建设、超市和电器业态共21家各类店铺开立等投资项目,以及归还银行借款和各业态老店调改等发展举措,都需要大量的投资建设资金及运营资金,资本性投入较大,实施上述项目的资金来源主要以自有资金及银行融资等途径筹集。在此情况下,如果不顾公司现金流的实际承受能力而贸然实施近10亿元的巨额现金分红,确实对新华百货下一步的发展不利。
因此,对于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不能一味追求高派现。虽然高派现可以给予投资者以更多的投资回报,但这种高派现需要兼顾到公司发展对现金的需求,不能危及到公司的下一步发展。实际上,对于上市公司来说,给予投资者真正的投资回报,不是现金分红也不是送转股,而是上市公司优秀的业绩与良好的成长性。这将会推动公司股价的稳步上涨,并带给投资者财富的增加。所以在上市公司现金分红问题上,不能一味追求高派现,而是要量体裁衣,既要回报投资者,又要兼顾公司发展的需要。因此,宝银系提议的2017年新华百货高派现议案确实存在不妥之处,遭到新华百货董事会的否决并不冤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