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周三(2月5日)公布的API原油库存劲增418.2万桶,远超预期增加300万桶;OPEC+联合技术委员会(JTC)称石油需求受病毒影响出现了小幅下滑,考虑加大减产幅度80万桶/日-100万桶/日;俄罗斯态度仍犹豫不决,油价跌穿50美元后将迎来反弹?
油价击穿50.0美元逼迫OPEC+深化减产,俄罗斯减产态度成关键!
周二(2月4日)OPEC+联合技术委员会(JTC)于维也纳举行会议,OPEC组织分析结果明确表明,全球石油使用需求受累于病毒疫情冲击出现了小幅下滑,这是OPEC+首次明确表明疫情对原油需求产市影响,为其后的进一步深化减产定下基调!
尽管周二(2月4日)OPEC代表称OPEC+联合技术委员会(JTC)没有讨论减产,将于周三(2月5日)重新讨论此事,但有消息显示OPEC+正考虑加大减产幅度80万桶/日-100万桶/日的的情景,较此前预期的50万桶/日更进一步。
事实上,周二(2月4日)世界卫生组织(WHO)再度强调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尚非全球流行病,需科学看待勿信谣言,并称不应施加与《国际卫生条例》不符的限制,目前有22个国家采取了与《国际卫生条例》不符的限制,只会徒增恐惧。世界卫生组织目前计划于下周召开新冠病毒研究会议。
病毒疫情对全球经济的冲击可能未如市场预计般严重,但值得留意的是,在市场对原油需求放缓的恐慌情绪打压下,油价目前已成功首度收盘击穿50.0美元心理关口至日内低位49.42美元,刷新自2019年1月8日以来逾一年新低,自年内高位以来更累计下跌24%!油价的大幅下挫迫使OPEC+不得不采取行动。
而OPEC+中沙特的减产意愿最为强烈,因上周五(1月31日)公布的中国海关数据显示,沙特于2019年对中国的原油出口大增47%,超过俄罗斯成为中国最大的原油供应国,为2016年以来首次。而据数据显示,受累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冲击,中国原油日需求量减少了约3百万桶,为总需求量的2成。
尽管沙特目前努力摆脱其经济对对原油的依赖,但目前市场仍普遍认为沙特希望将油价维持在70-80美元每桶的价格以平衡其预算,与此同时油价同时还面临美国石油增产的压力,周二(2月4日)美国油企赫斯公司表示在2021年公司页岩油产量达到20万桶/日后,将会使页岩油产量持平,暗示未来两年仍维持较高速增长。因而以沙特为首的OPEC成员国将十分愿意采取进一步减产举措,伊朗石油部发言人亦表示在接受技术性会议的建议后,OPEC+将决定是否有必要提前召开会议或者进一步减产。
不过,俄罗斯对深化减产态度犹豫不决,尽管俄罗斯于上周五(1月31日)曾表示愿意将OPEC+会议提前到2月,但周二(2月4日)俄罗斯能源部长诺瓦克再度反口称不能肯定现在是否到加大原油限产力度的时候,并表示提前召开OPEC+会议是可能的,但需要得到一致的同意,对于确认OPEC会议将在2月14-15日举行则认为为时尚早。
目前俄罗斯的态度已成为OPEC减产的关键因素,目前市场普遍认为持续减产损害了俄罗斯国内产油公司利益,但考虑到OPEC+成员国存在共同需求,俄罗斯或有望妥协实施进一步减产,但减产时间以及幅度则可能较预期有所不及。
此外,周三(2月5日)凌晨公布的API原油库存,美国截至1月31日当周API原油库存意外劲增418.2万桶至4.329亿桶,超预期增加300万桶,市场普遍认为炼油厂开始维护为库存增加的主要原因。
此外,API公布的数据显示,上周汽油库存增加196.3万桶;上周精炼油库存减少178.3万桶,美国上周原油进口增加46.1万桶/日。
投资者日内可关注中国1月财新服务业PMI、美国1月ADP就业人数(万)、美国1月ISM非制造业PMI、美国截至1月31日当周EIA原油库存变动(万桶)等数据公布,更为重要的是,OPEC+的联合技术委员会(JTC)对进一步减产事宜的相关消息公布。
纽约原油技术分析:50.0美元心里关口得失成关键,反弹或一触即发!
小时图显示,油价目前已失守50.0美元心理关口,但考虑到该水平存在一定支持,短期走势仍存反复,考虑到短期跌势充分,一旦油价收复并企稳50.0美元关口,需警惕后市反弹的可能,反弹目标看至54.0美元附近。
短期内若油价企稳50.0美元附近支持,后市有望反弹挑战54.0-54.30美元区域阻力,但中期下行趋势是否完结仍需观望后续反弹力度以作判断。(Billy撰)
如果想查看完整的技术图表,请点击原文链接
➤ DailyFX是全球外汇交易资讯分析门户网站,除了外汇还有股指!
本文仅为一般市场评论,并不可能构成任何形式(税务、法律、会计)的投资建议。本文并不构成对特定金融产品之直接投资邀约或推介。内容仅供参考。读者不应依赖本文资讯,其作为及不作为亦不应以此作为依据。我们对任何人士以本文为基础之作为或不作为所导致的结果并不负责。我们对所提供内容的准确性或信息的适当性不作任何保证。本文并不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就此而言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传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适用法律所允许情况下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