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煤焦钢产品体系 服务产业和实体经济发展
继焦炭期货上市后,3月22日焦煤期货合约在大商所上市交易。焦煤期货的问世将对我国煤焦钢等相关产业发展带来哪些影响,有何作用意义?焦煤期货合约及规则设计的基本原则和思路是什么?未来发展前景如何?在焦煤期货获批上市之际,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大商所相关负责人。
记者:在焦炭期货上市之后,为什么选择继续推出煤焦类期货?
答:焦煤是焦炭生产中不可或缺的基础原料配煤。焦煤作为最具有代表性的炼焦煤,处于煤-焦-钢产业链的源头,在产业链条上具有重要地位。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炼焦煤生产国和消费国,2011年产量在1.55亿吨左右,进口量1300万吨左右,消费量1.7亿吨左右,是下游4.3亿吨焦炭及6.8亿吨粗钢生产的重要原料,在国民经济中有着重要地位。
焦煤作为煤—焦—钢产业链上游的核心原料,影响供求关系的因素很多,价格变化较大,不仅直接影响煤矿企业的利润,也显著影响中下游焦炭、生铁、钢材的生产成本,影响着企业的稳健经营和行业的平稳发展。如金融危机前后西山煤电的焦煤价格一度从2008年3月的900元/吨涨至2008年9月的2500元/吨,2008年底又跌至1300元/吨。在随后的两年里,价格调整频率显著加快,波动逐渐频繁。与此同时,近几年行业整合力度较大,但结构调整任务依然较重,需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行业发展方式转变。另外,近几年进口焦煤数量稳步提高,但是国内企业在焦煤国际贸易中的话语权却不大。因此,近几年来行业企业希望通过集中交易的市场形成国内权威价格、并通过期货机制规避风险、提升行业整体发展水平和竞争能力的需求日益强烈,特别是焦炭期货上市后,其功能发挥为企业带来的价格参考和避险效应使企业对上市焦煤期货、直接服务焦煤生产经营更为期待。
记者:焦煤期货上市将对相关产业带来哪些影响?
答:焦煤上市对于我国煤炭行业、钢铁行业、焦化行业都会产生积极影响,将突出地表现为如下几点:
有助于促进煤炭行业进一步加快市场化发展。煤矿企业处于产业链源头,难以随着焦煤市场行情频繁调整产量,价格调整周期也较长。上市焦煤期货之后,煤矿企业不仅可以根据远期价格信号及早调整生产计划,还可以锁定焦煤销售价格,规避市场风险,从而促进全行业可持续发展。
钢铁企业可以借助焦煤期货管理成本风险。钢铁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面临来自上下游市场价格波动的巨大风险。在冶炼企业,焦煤原料约占其冶炼成本的20%。从下游来看,目前钢铁企业已经可以利用钢材期货管理钢材价格波动风险,但作为上游原料的焦煤,钢铁企业还缺乏相应避险工具。上市焦煤期货后,钢铁企业可以从上下游两头管理市场风险,以减少成本和利润波动幅度,促进稳健经营。
有助于独立焦化企业构筑闭合的保值链条。独立焦化企业是我国焦炭产业的主体,2010年其焦炭产量占比为66%,但是行业集中度低,竞争力弱,受到上游煤矿企业和下游钢厂的两头挤压,利润空间小,近几年全行业处于亏损状态,面临生存危机。焦煤期货上市交易后,可以为独立焦化厂提供从原料到产品的闭合保值链条,实现自身的稳健经营和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焦煤期货将成为煤炭、焦化行业结构调整的助推器。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先后制定煤炭、焦化产业政策,加快行业结构调整,加大中小企业整合力度,引导其向大型化企业发展。在此过程中,期货市场可以发挥积极作用,一些大型企业依托在人力、财力和管理方面的优势,有能力更好地利用焦煤期货做大做强,进一步提升市场规模和竞争实力。
记者:焦煤进出口情况如何?上市焦煤期货,对于增强我国焦煤国际价格话语权有哪些积极影响?
答:近年我国焦煤进口量大幅增长,2010年最高达到2000万吨,2011年因国际价格较高而降至1300万吨,进口焦煤约占国内总消费量的10%左右。尽管我国焦煤进口量已占到国际焦煤贸易的20%左右,但是国内消费企业在焦煤国际贸易中的话语权却不大。
期货市场具有资源优化配置的功能,有助于形成合理的现货供求关系。当前进口焦煤品质不透明,定价模糊,而优质国产焦煤价格经常被低估。期货市场顺畅的交割机制将发挥纠偏功能,引导国产焦煤参考同品质的进口焦煤定价,促进国产焦煤的优质优价,并有助于促进进口焦煤价格顺应我国需求而合理回归,缩小或平衡国内外市场相互间的差异,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在上述因素影响作用下,随国内焦煤期货市场发展成熟、形成市场权威价格后,将向全球市场发出中国的声音,国内焦煤供求关系将对国际焦煤价格产生更深远的影响,从而强化中国市场因素、提升中国市场的国际话语权。
记者:大商所焦煤期货合约及规则的设计原则是什么,怎样体现对产业和实体经济的服务?
答:在焦煤期货合约设计中,我们遵循服务钢铁和焦化产业原则,质量指标设计坚持简单、实用和可操作性原则及品种运行安全稳健原则,以求焦煤期货市场能有效发挥积极功能服务产业和实体经济。
服务钢铁和焦化产业原则。焦煤品种合约和制度设计充分考虑了独立焦化企业,兼顾大型钢铁企业套保需求。根据下游企业对焦煤品质要求较为宽泛、可以灵活配煤的消费特点,尽可能拓宽交割质量标准的覆盖面,使期货合约品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考虑我国焦煤生产和消费的地域特点以及我国铁路运力瓶颈的客观现象,选择我国重要的焦煤物流节点和集散地的黄渤海港口为交割地,便于产业链条各环节企业参与。另外,在合约设计中我们还兼顾了与现有的焦炭等品种的“兼容”,以便于与已有的品种形成完整的避险体系,更好地便利企业参与利用。
质量指标设计坚持简单、实用和可操作性原则。我所焦煤品种质量指标设计采用了现货市场上通行的重要指标,同时,仅对能够明确核算成本的指标设置升贴水,保证可操作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以分类国标为基础,精选质量指标,如在胶质层最大厚度和奥亚膨胀度两个相近指标中,选择较常用的胶质层最大厚度。二是剔除主观性指标,保证可操作性,如规定交割的焦煤为单一煤源,无需平均值指标。三是升贴水设置以实际成本影响为依据,实用且易于操作。
品种运行安全稳健原则。一是在交割品质量标准设计中保证充足的可供交割量,以降低期货市场交割风险;二是充分考虑焦煤质量指标发生变化的可能性,实行指标出入库指标差异化设置;三是合理设计限仓制度,焦煤限仓制度的设计在参考焦炭的基础上,根据品种自身特点设计,如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交割月份的限仓额根据平均规模焦化厂对炼焦煤的套保需求设置为500手,一般月份则按照大中型钢铁企业的生产规模设置为5000手,可以满足套期保值的需求。临近交割月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的限仓数值也参照焦炭品种设置,可以满足风险控制的要求。
记者:请简要介绍一下大商所焦煤期货开发上市推动历程,您如何看焦煤期货发展前景?
答:大商所在2009年研究研究开发焦煤期货时,即开始着手进行焦煤期货品种的研究和储备工作,焦炭上市后加快了焦煤品种的开发和上市推动。期间交易所在产地和销地开展了多轮次的现货市场调研,行程覆盖华北、华东、华中和东北等焦煤生产消费主要地区的近20个省市,深入了解焦煤市场现状以及行业、企业面临的问题,就焦煤期货上市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分析研讨,并组织多场焦煤期货合约规则论证会。
近两年,我所多次与国家有关部委和行业协会沟通汇报焦煤期货开发情况,对各方关注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争取支持。证监会期货对焦煤期货上市工作高度重视,2011年期货一部先后组织了立项和预审阶段的调研与论证,对合约和制度设计方案悉心指导,使焦煤期货上市方案得以完善,上市期货的各方面条件具备,而在当前焦炭和钢材期货运行较为成熟、焦煤现货价格波动剧烈的新形势下,上市焦煤期货时机也已经成熟。
目前,焦煤作为煤—焦—钢产业链上游的核心原料,联接着煤矿、炼焦、冶金企业,近几年来相关企业通过期货市场机制规避风险的需求日益强烈,特别是焦炭期货上市后,其功能发挥为企业带来的价格参考和避险效应使企业对上市焦煤期货、直接服务焦煤生产经营更为期待,市场普遍预计焦煤期货上市后现货企业参与会较为积极。同时,去年以来,交易所加大了对焦煤期货的培训推广力度,期货公司也深入煤—焦—钢产业链企业进行市场开发服务,一些期货公司并面向专业投资者研究设计煤—焦—钢套利交易模式,各类主体己做好参与市场的准备。焦煤期货上市后,交易所还将有针对性地加大产业拓展和服务力度,精心培育好这一品种,相信在交易所及期货机构、现货企业、专业投资者的共同努力下,焦煤期货能够实现安全平稳运行,并逐步发挥功能,有效服务产业和实体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