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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维度发力 上市公司积极落实“回购增持贷”新细则

发布时间 2024-12-26 21:48
更新时间 2024-12-26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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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联社12月26日讯(记者 方彦博)回购增持专项贷款稳步推进,自12月上旬有关部门对执行细则做出优化以来,上市公司积极落实,并在四个维度发力。

财联社记者初步统计发现,12月5日至今,已有51家上市公司披露回购增持贷款相关公告,其中,9家明确专项贷款融资比例上限达90%, 24家上市公司公告贷款为期三年,2家民营上市公司披露专项贷款利率低于2.25%。

此外,十余家上市公司将较早前公告的回购增持计划资金来源部分调整为专项贷款,称此举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利用支持政策”。

融资比例上调、贷款期限延长获积极响应

财联社12月5日曾报道,有关部门对回购增持专项贷细则做出进一步优化:其一,是将专项贷款融资比例上限,由此前的70%调整为90%,贷款期限从不超过1年延长至不超过3年;其二,是对所有已正式公告回购增持计划的上市公司及重要股东,均可开展回购增持贷款,前期关于9月24日前公告不得发放贷款的要求作废。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上市公司对专项贷款融资比例上调响应迅速,其中,今飞凯达(002863.SZ)和健康元(600380.SH)早于12月12日便做出披露,至今则有多达9家上市公司披露专项贷款融资比例上限为90%。

财联社记者还注意到,24家上市公司明确公告贷款期限为期三年,较12月5日以前专项贷款多为一年期、仅4家为期三年有显著增加,显示出新细则对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参与回购增持的积极性产生出正面推动效应。

回购增持资金来源拓宽,贷款利率设定灵活

根据10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出的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央行再贷款年利率1.75%,银行给到上市公司专项贷款利率不高于2.25%。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12月5日以来,涉及回购贷款专项贷款的公告大多未提及具体年利率,但值得关注的是,两家民营上市公司披露获得低于2.25%年利率专项贷款。

其中,12月25日,仁信新材(301395.SZ)公告,向工商银行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300万元,贷款利率不低于1年期LPR-114BP。按照中国人民银行12月20日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1%计算,仁信新材回购贷款的年利率为1.96%。

此外,12月20日,华统股份(002840.SZ)公告,控股股东收到了农行义乌分行出具的《中国农业银行贷款承诺函》,股票增持贷款额度为人民币6000万元,贷款期限3年,贷款年利率2.0%。

财联社记者还注意到,随着新细则允许向9月24日前公告回购增持计划的上市公司及重要股东发放专项贷款,迄今已有十余家上市公司公告,对较早前回购增持计划的资金来源做出调整。

例如,合兴包装(002228.SZ)12月18日公告,“综合考虑公司货币资金储备及未来资金使用规划、业务发展前景等情况,公司决定将第四期回购计划的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银行回购专项贷款等)’”。

又例如,近日收到恒丰银行重庆分行出具《股票回购贷款告知函》的神驰机电(603109.SH),12月25日晚间公告称,“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利用国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支持政策,公司拟将回购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回购增持专项贷款这一政策工具自推出以来,广受各界关注,对于建立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长效机制、进一步维护资本市场稳定运行、提振市场信心,作用和意义深远。随着执行细则调整优化,上市公司积极落实,回购增持专项贷款这一政策工具的效用也将得到持续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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