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4月29日讯(编辑 沈超)近期,A股市场在严格执行退市制度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ST新纺因涉及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或已触发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条件,锁定退市。
*ST新纺4月28日晚间公告,公司当日收到河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其中查明了公司的多项违法事实。
针对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根据河南证监局《告知书》内容显示,*ST新纺因虚增营业收入、虚增存货等违法行为,已经触及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ST新纺则表示,正在对涉嫌违法的事实和财务数据进行核实,最终结果将以河南证监局出具的正式决定书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并在收到正式的处罚决定后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据《告知书》披露,*ST新纺涉嫌虚增、虚减营业收入,导致2016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6年至2022年,*ST新纺及子公司通过与外部业务主体之间不具有商业实质、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虚假贸易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其中,2016年虚增营业收入2.3亿元,虚增营业成本2.3亿元;2017 年虚增营业收入3.77亿元,虚增营业成本3.77亿元;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6.76亿元,虚增营业成本5.94亿元……
2020年至2022 年,*ST新纺在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时提前对部分销售业务确认收入,在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时再次确认收入,导致公司虚增营业收入,并虚增或虚减利润总额。
其中,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2.15亿元,虚增营业成本1.51亿元,虚增利润总额6372.33万元;2021 年虚增营业收入4227.46万元,虚增营业成本3308.27万元,虚增利润总额919.18万元;2022 年虚增营业收入357.83万元,虚增营业成本471.82万元,虚减 利润总额113.99万元。
另外,*ST新纺与子公司之间以购销棉花、棉纱业务所开具的发票作为确认收入依据,与实际情况不符,母子公司之间合并抵销不准确,导致公司虚增营业收入。
2016年至2021年,*ST新纺通过调整原材料入账数量、金额或凭证,虚增产成品数量等方式虚减营业成本。
2016 年至2022年,*ST新纺因虚减营业成本等因素影响,导致虚增存货。*ST新纺还通过拆分生产成本计入研发费用等方式虚增研发费用。
对此,河南证监局对*ST新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 万元罚款。对时任公司董事长魏学柱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对魏学柱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时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许勤芝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许勤芝采取 10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公告显示,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ST新纺判断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涉及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存在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根据相关规则,公司将被叠加退市风险警示。
可以看到,随着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意见》,被称为“史上最严退市新规”的规则已经落地实施。新规旨在加大对绩差公司的退市力度,推动市场化退市功能充分发挥作用,加速资本市场优胜劣汰。
*ST新纺的案例是A股市场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一个例证,显示出监管机构对于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对于投资者而言,这意味着需要更加关注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合规性,以避免潜在的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