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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证券交易所来了,利好哪些相关板块及个股?机构最新观点速览

发布时间 2021-9-3 05:03
更新时间 2021-9-3 08:32
北京证券交易所来了,利好哪些相关板块及个股?机构最新观点速览

财联社9月2日电,今日晚间,国家主席习近平在2021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全球服务贸易峰会上发表视频致辞。习近平说,我们将继续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

新三板市场是指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系统,于2006年1月23日经国务院批准、证监会批复同意正式启动试点,主要是为解决初创期高新技术企业股份转让及融资问题。

值得关注的是,此前的新《证券法》在法律层面明确了新三板的独立市场地位:2019年12月修订,2020年颁布的新《证券法》规定,新三板作为目前唯一一家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与证券交易所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

证监会随后表示,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的主要思路是,严格遵循《证券法》,按照分步实施、循序渐进的原则,总体平移精选层各项基础制度,坚持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由创新层公司产生,维持新三板基础层、创新层与北京证券交易所“层层递进”的市场结构,同步试点证券发行注册制。在实施过程中,将重点把握好以下原则:

坚守“一个定位”。北京证券交易所牢牢坚持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市场定位,尊重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规律和成长阶段,提升制度包容性和精准性。
处理好“两个关系”。一是北京证券交易所与沪深交易所、区域性股权市场坚持错位发展与互联互通,发挥好转板上市功能。二是北京证券交易所与新三板现有创新层、基础层坚持统筹协调与制度联动,维护市场结构平衡。
实现“三个目标”。一是构建一套契合创新型中小企业特点的涵盖发行上市、交易、退市、持续监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基础制度安排,补足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普惠金融的短板。二是畅通北京证券交易所在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纽带作用,形成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成长路径。三是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形成创新创业热情高涨、合格投资者踊跃参与、中介机构归位尽责的良性市场生态。

证监会将指导全国股转公司,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协同配合,扎实细致做好北京证券交易所设立的制度规则制订发布、技术准备等工作,推动完善配套政策,确保这项改革平稳启动、顺利实施,把大事办稳、好事办好。

此外,证监会将统筹协调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布局,推动健全资本市场服务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全链条制度体系,着力打造符合中国国情、有效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资本市场专业化发展平台。

对于北交所的设立,广发证券认为主要影响有:

一是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提升直接融资比重的迫切期望,证券公司将在国民经济发展中承担更多更大的功能;
二是释放出资本市场深化改革的积极信号,2019年以来,围绕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开启了融资端和投资端改革,融资端改革包括注册制试点、科创板设立、再融资新规等,此次北交所设立,是又一里程碑事件,而投资端改革启动了支持中长期资金入市等政策,但总体上还有很多内容可以期待,如基金通、开户通、T+0、衍生品扩容等;
三是资本市场重大扩容给券商带来更多的业务机会,包括投行业务、一级市场投资业务、经纪业务、两融业务等。

而证券行业的两大核心催化剂是成交量和监管政策,前者侧重提升业绩,后者侧重提升估值。当前,成交量活跃与监管创新共振,再有资管业务长坡厚雪的助阵,广发证券表示看好券商板块,建议关注:一是围绕资产管理布局强势个股,包括东方、兴业等;二是围绕投行业务强的券商,包括三中一华等。

国泰君安则认为,北交所落地,将利好证券IT。证券IT的业绩主要驱动力即为证券行业的变化导致的系统升级改造。此次北交所的落地,将从两个方面带来业绩增量,第一是交易规则的变化,第二是交易量的增长带来扩容的需求。在短时间内券商是难以独自承担系统更新的开发工作,利好现有证券IT厂商。

相关受益标的:证券IT:恒生电子 (SS:600570)、金证股份 (SS:600446)、顶点软件、赢时胜、财富趋势等。互联网金融(beta逻辑):同花顺 (SZ:300033)、东方财富、指南针等。

截至目前,新三板挂牌企业7385家,其中排名靠前的10家券商是开源证券(600家)、申万宏源(560家)、国融证券(287家)、东吴证券(284家)、中泰证券(272家)、安信证券(266家)、长江证券(259家)、东北证券(211家)、兴业证券(181家)。总体上,呈现出中小券商占优的格局,原因在于新三板业务收费偏低,大型投行将业务聚焦在主板、创业板和科创板。

新三板改革历程速览:

2012年8月22日,证监会同意组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9月7日,首批8家公司集体挂牌;
2013年1月16日,全国股转公司正式揭牌运营,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2013年2月2日,明确全国股转公司职能和基本监管框架,由证监会统一监督管理;
2014年8月25日,全国股转系统做市转让方式正式实施,系境内股票市场首次引入做市商制度;
2015年1月12日,全国股转系统信息披露系统正式上线运行;
2016年1月29日,新三板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评价制度正式建立;
2016年5月27日,对挂牌公司实施分层管理,分为基础层和创新层;
2018年1月15日,新三板市场正式实施集合竟价,提高市场定价功能;
2019年10月25日,证监会宣布启动全面深化新三板改革;
2019年12月27日,首批7件全面深化新三板改革有关业务规则发布实施;
2020年3月1日,新证券法施行夯实了新三板场内、集中、公开市场的性质;
2020年6月3日,对转入板块的范围、转板上市条件、程序、保荐要求、股份限售等事项作出原则性规定;
2020年7月27日,新三板精选层设立暨首批企业晋层仪式举行;
2021年5月28日,全国股转公司发布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及配套业务指南;
2021年7月23日,沪深交易所发布转板上市配套业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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