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日前发布公告称,2014年将有14期储蓄国债陆续到期,还本付息工作将从3月份开始。由于国债按单利计算,到期后未及时兑取,将被银行(行情 专区)视作活期存款,只能享受到活期存款利息。因此,提醒市民,若前几年购买过3年期或5年期储蓄国债的,需留意是否在到期兑付之列,并按时兑取。
记者注意到,公告中列示的到期兑付品种主要有3年期和5年期两种,分电子式和凭证式,到期年利率为4%至5.58%不等。其中,电子式储蓄国债和凭证式国债各7期。其中,电子式国债将于还本付息日归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兑付资金由原售出机构支付至投资者资金清算账户。凭证式国债则将于兑付期开始后,归还本金并支付全部利息。
具体而言,电子式国债到期日分别为:2009年第二期储蓄国债(4月10日为还本付息日,以下同)、2011年第二期储蓄国债(4月15日)、2011年第五期储蓄国债(5月10日)、2009年第四期储蓄国债(7月15日)、2011年第十一期储蓄国债(7月25日)、2011年第十四期储蓄国债(9月10日)、2011年第十七期储蓄国债(10月15日)。凭证式国债到期日分别为:2011年凭证式(一期)国债(3月1日开始兑付)、2009年凭证式(一期)国债(3月16日开始)、2009年凭证式(二期)国债(5月11日开始)、2011年凭证式(二期)国债(6月10日开始)、2009年凭证式(三期)国债(6月15日开始)、2011年凭证式(三期)国债(8月10日开始)、2011年凭证式(四期)国债(11月10日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