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香港交易所“市场波动条件机制”正式落地,并且进入优化调整的第一阶段。
首阶段港交所的优化措施主要有两点:
1、将市调机制所覆盖股票的范围由恒生指数及恒生中国企业指数(总数为78只股票)扩大至包括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中型股及小型股指数成份股(总数近500只股票)。
2、上述三只恒生综合指数的成份股被设定不同的触发界限,分别为五分钟前最后成交价的±10%、±15%和±20%。
简单来说,就是港版的“熔断机制”,当交易过程中价格波动幅度达到某一限定目标时,交易将进入一段“冷静期”,其报价将被限制在一定范围之内。
“市场波动调节机制”规定每个交易日上下午各容许一段“冷静期”,若目标股票的潜在成交价格偏离5分钟前的最后成交价超过上述成分股各自的10%、15%、20%即触发机制,目标股票在五分钟的“冷静期”内只能于限定的价格区间内进行交易。
但是,“冷静期”的范围不包括上、下午持续交易时段的首15分钟,以及下午持续交易时段的最后15分钟。
值得一提的是,港股的“熔断机制”与美股有所区别。
首先,港交所机制针对的是指数成分股,也就是个股,美版则相对更关注大盘指数,虽然对规定的一些个股也有“价格波动区间”限制。
其次,港股的市调机制采用的是“熔而不断”模式,与美股的“熔即断”有所不同。触发熔断界限后,5分钟内港股可以进行交易,不强制上市公司暂停市场交易,只是限于一定价格区间,而美股直接暂停交易。
至于5分钟之后,在目前的第一阶段,在同一交易时段的市场调节机制不再触发(也即当日只触发一次),但在第二阶段(6个月后在完成检讨触发市调机制后,将会继续运行机制,也即可能会多次触发)。
对不设涨跌停板的港股市场来说,可能发生无法靠市场自行消化的特殊情况,比如交易事故而引发的价格极端波动、减低交易市场关联产品造成的系统性风险,此次市场波动调节机制的调整落实就相当于为这些特殊情况设置了一条“减速带”,以维持市场的公平性与有序性。
此外,港交所表示,将根据第一阶段优化后六个月的运行情况,适时推出第二阶段优化,不再设定触发次数上限,市调机制监测会在五分钟的冷静期结束后实时恢复。同时,冷静期内第一笔经自动对盘达成的成交价将被视作恢复市调机制监测的参考价,若冷静期内没有交易,则冷静期后第一笔经自动对盘达成的成交价将作为恢复市调机制监测的参考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