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板价!不能再低了。立即领取黑五五折特惠,时不我待……手慢无

“迷你增持”不迷人忽悠没商量

发布时间 2018-8-23 16:24
更新时间 2023-7-9 18:32

近日,华铭智能和星源材质两家公司实控人的“迷你式”增持受到交易所的问询关注。两家公司实控人的“迷你式”增持堪称是上市公司大股东“迷你式”增持的典型。

今年2月1日,华铭智能实控人、董事长张亮计划6个月内择机增持不超过总股本2%的股份。6个月期满,8月3日,公司披露增持计划完成公告显示,张亮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万股,占总股本0.01%。张亮实际增持数量与增持计划存在较大差异。

星源材质的情形与此相类似。今年2月8日,星源材质披露增持计划,控股股东、实控人陈秀峰和陈良计划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3700万元、不高于5760万元,累计增持股份比例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1%。但星源材质8月8日披露的公告显示,截至8月7日,陈秀峰实际增持10万股,占公司股本比例为0.05%;陈良未增持公司股份,实际增持股份数量与增持计划存在较大差异。

从两家公司实控人增持公告发布后的股票价格走势来看,两家公司实控人的“迷你式”增持,显然对市场构成了忽悠。实控人增持公司股票,通常被视为是公司股价低估,实控人看好公司后市的表现。所以在两家公司实控人增持公告发布后,两家公司的股价都出现了大幅上涨的走势。如华铭智能股价从2月7日的最低价15.17元上涨到4月19日的最高价33.72元,大涨了120%。而星源材质股价则从2月7日的最低价18.74元上涨到7月23日的最高价43.10元,涨幅高达130%。在公司股价大幅上涨的背后,两家公司的实控人却玩起了“迷你式”增持的把戏,硬是把市场、把投资者给耍了。

也正因如此,交易所对两家公司实控人的“迷你式”增持予以问询关注是有必要的,至少需要弄清当时实控人提出增持计划的目的,是否有以增持来操纵股价的嫌疑,包括其最终的“迷你式”增持是否与增持计划相违背,是否违反诚实守信原则等。

不过,基于“迷你式”增持对市场的欺骗,甚至不排除以“增持”之名来操纵市场的可能性,因此,对于“迷你式”增持不能限于问询与关注,还应该加强对“迷你式”增持的监管,让包括实控人在内的上市公司重要股东不能进行“迷你式”增持,也不敢进行“迷你式”增持,以此进一步来规范上市公司重要股东的增持事宜。为此,在治理“迷式你”增持的问题上须动真格,有必要采取这样三条措施。

首先,是规范大股东等重要股东增持公告的信息披露。上市公司发布重要股东增持公告,必须落实交易所及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披露重要股东增持股份的下限。像华铭智能的公告只披露了实控人增持的上限“不超过总股本2%的股份”,但对下限没作出具体的规定,这本身就不符合沪深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这样的增持公告原本就不应该对外发布。发布这样的增持公告,让实控人有漏洞可钻,从一开始,其出发点就存在问题。

其次,实控人或公司其他重要股东在向公司提交增持计划时,应按最低增持计划的承诺将增持所需要的资金打入自己的证券账户,以体现实控人或重要股东履行增持计划的能力,表明其增持的可行性。否则,没有资金实力作为保障,实控人或重要股东的增持就是空口说白话,这种增持计划是缺少诚信的,最终就有可能会演化为“迷你式”增持,甚至根本就不增持。而作为上市公司来说,也只有在核实实控人证券账户的资金后,才可以对外正式发布实控人或重要股东增持公告,否则,上市公司就不能对外发布实控人或重要股东增持公告。

其三,对于实控人或重要股东未按增持计划履行增持承诺的,上市公司发布的增持公告应视同发布虚假信息来处理,并以此来追究上市公司及实控人或重要股东的责任。同时宣布实控人或重要股东为不诚信人员,不适合出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并对其实施市场禁入处理。让“迷你式”增持者在A股市场没有容身之所。

最新评论

正在加载下一篇文章……
风险批露: 交易股票、外汇、商品、期货、债券、基金等金融工具或加密货币属高风险行为,这些风险包括损失您的部分或全部投资金额,所以交易并非适合所有投资者。加密货币价格极易波动,可能受金融、监管或政治事件等外部因素的影响。保证金交易会放大金融风险。
在决定交易任何金融工具或加密货币前,您应当充分了解与金融市场交易相关的风险和成本,并谨慎考虑您的投资目标、经验水平以及风险偏好,必要时应当寻求专业意见。
Fusion Media提醒您,本网站所含数据未必实时、准确。本网站的数据和价格未必由市场或交易所提供,而可能由做市商提供,所以价格可能并不准确且可能与实际市场价格行情存在差异。即该价格仅为指示性价格,反映行情走势,不宜为交易目的使用。对于您因交易行为或依赖本网站所含信息所导致的任何损失,Fusion Media及本网站所含数据的提供商不承担责任。
未经Fusion Media及/或数据提供商书面许可,禁止使用、存储、复制、展现、修改、传播或分发本网站所含数据。提供本网站所含数据的供应商及交易所保留其所有知识产权。
本网站的广告客户可能会根据您与广告或广告主的互动情况,向Fusion Media支付费用。
本协议的英文版本系主要版本。如英文版本与中文版本存在差异,以英文版本为准。
© 2007-2024 - Fusion Media Limited | 粤ICP备17131071号 | 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