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12月13日讯,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13日表示,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发布之日起实施,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明确分拆条件,要求上市公司具备一定盈利能力,规范运作手段。分拆后母公司和子公司要符合独立性要求。二是要有独立流程,三是强化中介机构责任,要求上市公司聘请专业机构,就分拆是否符合相关机构发表意见。独立财务顾问还要进行持续督导。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严把审核质量关,促进上市公司质量提升,打击忽悠式分拆、虚假分拆等乱象,以及内幕交易及炒作式交易等行为。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副主任孙念瑞表示,分拆上市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优化增量、盘活存量。一方面,上市公司通过分拆所属子公司申请IPO独立上市,可以为资本市场输送优质的上市资源;另一方面通过分拆,可以不走IPO这条路,可以与现有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通过资产重组帮助质地不太好的上市公司提质增效。今天推出分拆上市的政策是一个具体的落实,有关中央工作经济工作会议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要求,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
证监会孙念瑞表示,分拆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从市场层面,企业对分拆上市有自身约束,分拆后子公司还在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上市公司仍有收益权;二是可以促进分拆出去的子公司有更合理的估值,母公司估值也有提升。从监管层面说,分拆规则中有针对性安排,有盈利性指标,保证了分拆后上市公司资产仍具备较强盈利能力。对拆分资产比例进行了限制,分拆比例不得超过上市公司净资产30%,保证了分拆资产不是核心资产。在分拆财务指标门槛上,正式规定从上市公司分拆后的三年累计净利润(扣非净利润孰低)不少于10亿元降至不少于6亿元。
证监会孙念瑞表示,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有三点意义:一是让公司经营更加专业,通过分拆,业务企业可以专注业务,提升核心竞争力;二是信息更加透明;三是估值更加合理。经过十几年反复酝酿,今天推出境内分拆上市,基于“一个契机,三个变化”。契机是科创板的设立和注册制的推出。变化一是企业分拆上市诉求凸显;二是市场在逐步成熟,各方对概念炒作投机炒作认识逐渐成熟;三是监管能力有所提升。基于以上契机和变化,今天推出分拆试点政策是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