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上海6月27日 - 中国上海市财政局周一公告,当日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了总额550亿元人民币的一般和专项地方债,其中一般债196亿元,专项债354亿元。除三年期利率较下限上浮幅度为10%外,其他三个期限均为11%。
上海市本次定向发行的一般及专项地方债均为置换债券,相同期限利率相同,三至10年利率依次为2.86%、3.05%、3.24%和3.25%。
此前其他省市定向发行的地方债,利率较下限上浮幅度以15%左右居多。
以下为本次定向地方债具体发行情况:
债券类 规模(亿元) 期限(年 利率(%) 基准利率(% 上浮基点(bp 上浮幅度(%
别 ) ) ) )
一般债 39.2 3年 2.86 2.59 +27 10
券
一般债 39.2 5年 3.05 2.75 +30 11
券
一般债 58.8 7年 3.24 2.92 +32 11
券
一般债 58.8 10年 3.25 2.93 +32 11
券
合计 196
专项债 70.8 3年 2.86 2.59 +27 10
券
专项债 106.2 5年 3.05 2.75 +30 11
券
专项债 70.8 7年 3.24 2.92 +32 11
券
专项债 106.2 10年 3.25 2.93 +32 11
券
合计 354
路透统计数据显示,中国2015年地方政府债累计发行38,350.6188亿元,其中定向发行7,921.7795亿元,占比约两成,公开招标占比近八成。
定价方面,2015年各省市定向地方债利率较下限上浮幅度在15%附近居多。陕西省去年11月发行的定向债利率则较下限上浮20%,为当年定向债上浮幅度最高;上浮点数绝对值上,则以去年7月2日大连市定向发行的10年一般和专项债的69个bp为最大。
中国财政部曾发布通知,明确今年各地地方债每季度发行不超过规模上限30%,同时要求地方财政着手改善地方债流动性,并探索面向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发行地方债,推进地方债投资主体多元化。
定向承销发行操作规程规定,该种方式下,发行利率区间下限不得低於发行日前1-5个工作日相同待偿期记账式国债收益率平均值,上限不得高於发行日前1-5个工作日相同待偿期记账式国债收益率平均值上浮30%。(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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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 李宏薇; 审校 张喜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