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3月25日讯(编辑 杨斌)3月24日晚,中泰化学(002092.SZ)公告,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泰集团”)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中泰集团涉嫌组织、指使上市公司从事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致使中泰化学被控股股东在2021年至2023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84.17亿元、虚增收入72.85亿元。评级机构已关注到此事,将动态评估对公司主体及其相关存续债券信用水平可能带来的影响。
中泰化学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中泰集团被中国证监会立案,主要是其涉嫌组织、指使上市公司,从事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此外,中泰集团时任董事长王洪欣、财务总监龚春华、中泰化学时任董事长杨建红,中泰化学前后三任总经理、财务总监等7人收到新疆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根据公告,中泰集团涉及两项违规行为: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经查,中泰化学及其子公司通过直接或间接支付预付款、代垫费用等形式,向控股股东中泰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支持,2021年累计发生21.54亿元;2022年累计发生55.64亿元;2023年累计发生6.99亿元。2021年~2023年期间,中泰化学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累计发生资金高达84.17亿元。
同时,由于中泰化学及其子公司未恰当选择贸易收入核算方式,公司2020年、2021年及2022年虚增收入8.97亿元、21.40亿元和42.48亿元,虚增成本8.97亿元、21.40亿元和42.48亿元。上述事项导致中泰化学2020年至2022年定期报告以及2023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发行文件存在披露不准确问题。
事实上,3月20日,中泰化学已公告收到了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泰化学表示,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有序开展。
对于中泰化学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联合资信表示关注此事。针对该事项,联合资信称已与公司取得联系,并将持续关注该事项后续进展,动态评估对公司主体及其相关存续债券信用水平可能带来的影响。
公开资料显示,中泰集团是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95%的省属国企。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中泰集团总资产1425.25亿元,总负债1018.23亿元。其中流动负债706.28亿元,主要包括短期借款226.14亿元、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199.63亿元;公司账上资金175.37亿元。
另外,2023年前三季度,中泰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498.88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为亏损3.08亿元。根据中泰化学此前披露的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23年度净利润亏损27亿元~29.8亿元,同比下降478.15%至517.37%。
联合资信在2023年11月对中泰集团的最新评级为AA+。评级观点指出,公司收入及利润对中泰化学依赖度较高,经营业绩受行业周期波动影响显著。中泰集团整体债务负担较重,短期债务占比高。此外,中泰集团的贸易业务对资金形成一定占用。
目前,中泰集团共有存量债券7只,规模74.10亿元,其中余额0.20亿的“19新泰01”即将于5月20日到期。中泰化学有5只存量债券,规模26.00亿元,余额5亿的“21新中泰MTN001”即将于6月16日到期。
就在3月20日,中泰集团公告取消了一期债券发行计划。公司称,根据资金安排计划及近期市场变化情况,经研究决定取消2024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简称“24新中泰集MTN002”)的发行,调整后的发行安排另行公告。